【楼诚】无名情书。

目录见置顶。

看完留个评论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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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我的先生离开了。

    我的先生离开了,在我们相伴七十余年之后。

    我没什么伤心的,一辈子走过了,总有一天我会和他暂时告别,但是先离开的那个人,一定会等着的。

    他离开的那天是一个平常的早晨,我睁眼醒过来的时候,他依旧平静地躺在我旁边,两手交叠放在肚子上,面色安详。

    我轻轻唤了他两声,然后摸到他的手,早已失了温度。

    我沉默着慢慢起身拉开窗帘,阳光一下子洒进卧室,落到他身上,温柔又柔和。

    又是一个大晴天呐。

    一如当年我蜷缩在角落,他砸开紧锁的大门,踏步而入。

    那一天也是晴天,阳光随着他闯进来,温柔地落在我身上。

    那是我一生的救赎。

 

    我伸手抚过他眼角的皱纹,细细密密的,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出现,现在已经占领了他的脸庞。

    我愣了一下,原来,不知不觉,我们都这么老了啊。

    可我还是清楚的记得,那是我刚认识他的时候,他抱着我坐在书桌前,一笔一画写下一个“明”字,力透纸背。

    他说,这便是你的姓,既然从此以后你便是明家的孩子,我明家的孩子,上学以前怎么能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出来?

    我羞愧地低头,他却认真地让我抬起头来,语气严肃:“有什么不好意思的,这等小事你都没有信心吗?”

    自然是有的。

    于是我开始跟着他一笔一画,然后看看他写给我的示范,又看看自己横不像横竖不像竖的明诚二字,却感到更加不好意思了。

    “你在想什么?有什么不能说的?”他感受到了我的沉默,放下笔问我,我看着他的眼睛,明明是一个年轻的大哥哥,可眼底流光溢彩的背后却好似有着我看不透的东西。

    “我,我在想,大少爷花时间教我写字,我却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好,实在对不起大少爷的一片苦心。”

    我看见他的眉头皱起来,严肃地一字一字地跟我强调:

    “阿诚,你是我的弟弟,明家的二少爷,你明白吗?你应该叫我大哥,而不是喊我为大少爷。”

    可我不敢。

    我怕我会惹他和大小姐不高兴,哪天把我送回那个黑暗的弄堂。

    他伸手把我抱起来,坐在他腿上,我紧绷着身体,一动不敢动。

    “唉,”他似乎是叹了口气,“没事,慢慢改,不着急。”

    “别害怕。”

 

    三十年代的老上海,歌舞升平,却是粉饰太平。

    他们沉迷在纸醉金迷的生活中,选择性忽略了略过低空的飞机,忽略了街头巷尾悄悄流传的那些残忍的轰炸的消息,或许,只要不是炸弹落在他们的脑袋上,所谓的政府和官员就不会有人在意吧。

    污浊遍地的世界里,有人放任自流与污浊同化,有人苦苦挣扎意欲明哲保身,可还有人身陷污浊,却想办法送其他人离开污浊。

    他便是。

    我跟着他一同作战,周旋于各界势力中,人前人后戴着不同的面具,唱着不同的一出出戏。

    他曾在深夜难得的休息里靠在床头问我,“累吗。”

    怎么可能不呢。

    但他比我承担的更是千百倍。

    大姐走了,明台去了北平,这偌大的明公馆里,也终究只剩了我们两个人。

    他放了所有的佣人离开,还给了他们足够的工资。明公馆空下来的时候,他坐在书桌前一笔一画写着我们的姓氏,然后他轻轻叹了一口气。

    “天快亮了。”他说,“可我们看得到光明吗?”

    于是我拉住他的手,他的手指微微移动,变成十指相扣。

    “明。”他低声念到。“生于明氏,身于无明。”

 

    我一直都知道,他从来不是在意身外之物的人。

    在上海的时候他就说过,如果我们能活到光明到来,他还是要去巴黎,过如同家园那幅画里画的那样的,湖畔旁,树林边的生活。

    “好啊。”我答应着,手指悄悄划过他鬓边由于过度劳累而早早出现的银丝。

    他的手指轻轻勾住我的手,我俩沉默半晌,竟是不约而同笑出了声。

    他得意地勾着我的手晃晃,“抓住你了。”

    总是身陷于数重伪装的人偶尔小心翼翼地揭开面具,竟像个长不大的孩子。

    会好的,一切都会好的。

 

    战后的世界无论在哪,都需要面对艰难而庞大的战后重建。

    巴黎也是如此。

    我挽着他在废墟里穿梭,法国人的浪漫是出了名的,我们看见建设新家的人们,脸上满满都是喜悦的憧憬。

    我看见一个小伙子,在休息的空隙里,递给身边一个姑娘一朵盛开的玫瑰。

    于是我示意他朝那里看去,昔日的明长官看了一眼,不屑地嘟哝了一声。“阿诚,这有什么浪漫的。”

    我或许猜到了他要干什么,事实证明我也确实猜对了。明长官第二天便抱了一大束玫瑰花回来,像是炫耀般放在我的床头,然后骄傲地来一句:“看。”

    于是我便也笑起来。

    后来我们一起去广场上喂鸽子,我们看着鸽子落下,啄食完手心里的玉米后振翅离开,来不及收回的手顺理成章地握在了一起,十指相扣。

    那是世界的和平,这是我们的爱情。

    终于,岁月静好,世事安稳。

 

    我从回忆里恍过神,才发现我和他原来,不知不觉,已经一辈子了。

    现在,他终于可以休息一下了。

    我低头理好他的头发,又替他换好衣服,是我们都喜欢的那套风衣,从上海带过来的,这么多年竟没有一点损坏。

    做完这些,我站在床头,最后一次认认真真记住他的模样。

    现在,我也累了。

    于是我在他身边躺下来。

    悄悄拉过他的一只手,和他十指相扣。

    这样就没有人能够把我们分开啦。

    我闭上眼睛,看见他走过来。

    “阿诚,走吧。”

    “好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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